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周日)、5月9日(周六)正常上班。其中本科生课程,4月26日(周日)补5月4日(周一)课程,5月9日(周六)补5月5日(周二)课程;研究生课程不统一安排补课,如需补课,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继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方针,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进行工作调整。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思维范式的转变,积极应对、主动求变,深入推进思想引领、就业指导、学科建设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
各单位节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全体师生医务员工假日期间要遵守政府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假期结束后,学校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