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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实验室使用规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07:25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使药理学研究所的科研空间更好的利用和规范化,先将实验室使用规则修订稿发布, 欢迎大家提宝贵意见, 以便最终定稿。

 

山东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研究所实验室使用规则

 

(包括心血管药理学 脑血管药理学 肾病与免疫药理学

神经与肿瘤药理学 细胞生物学实验室等)

20107月制订)

以上实验室是药理研究所教师和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场所,使用本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一、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仪器摆放应当符合实验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严禁随意搬动。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三、在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四、使用仪器前应当预约,使用时间按小时计。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应当先经技术培训,经确认合格后发方可上机操作使用。

五、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须经所长批准,管理人员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非本所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研究所所长同意。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并按学校规定赔偿。

八、有毒、麻醉、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后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得随便倾倒或倒入水池中。

九、实验结束后,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

十、建立实验室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次下班前做完实验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十一、需要晚上和周末做实验的人员需提前申请,实验完毕要如实填写使用记录,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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