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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度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03:46  浏览次数:
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度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岗位设置文件精神以及《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为保证2010年度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10年6月30日在职的我校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以参加相应岗位等级的申报。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一)教师岗位
  1.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统筹设置,申请人根据条件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8]50号)规定的教授二级岗认定评审条件中“单一条件”或各学部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2.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根据各单位现有教师队伍结构状况按规定比例核定(不含思政教育教师)。各学院(直属科研机构)、威海分校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申报条件仍按2008年学校批复各单位申报条件执行,在学校下达的教师岗位数内进行评审。
  3.教师二、三级岗位拟聘人员及申报材料由学校公示,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及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公示。
  (二)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各系列现有专业技术队伍结构状况按学校控制比例核定。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比例分别为:三级岗所占正高级岗位比例为6%;五、六级岗所占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6%、25%;八、九级所占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为20%、30%;十一级所占初级岗位比例为60%。
  2.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岗全校统一设置,六级及以下岗位按校本部、威海分校分别设置,学校统一组织评审。2010年度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方案详见附件1。
  3.申报评审条件仍按《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8]8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岗位
  申报条件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度管理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0]1号)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统一组织评审。2010年度山东大学管理岗位调整方案详见附件2。
  四、工勤岗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工勤技能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8]86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以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2010年度山东大学岗位调整及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六、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年资界定
  各级岗位申报条件中涉及的任职“年资”按截止年份减起始年份计算,其中截止年份为2010年,任职起始年份指学校任职文件中明确的聘任职务年份。
  (二)本次岗位调整一般应逐级申报,符合教授二级岗认定评审条件中“单一条件”者可越级申报。
  (三)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材料所涉及的项目、成果等内容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2.教师系列申报材料以学院、直属科研机构为单位组织审核,有关奖项、论文的原始材料以及论文他引报告、影响因子等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科研项目的认定由相应科研主管部门审核。
  3.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
  (四)转岗人员的聘用
  2008年岗位首聘后经学校批准转岗人员,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在新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满一年,可按现岗位相应条件参加2010年度岗位调整。
  (五)公派出国人员的聘用
  公派出国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出国期限内可根据自身条件参加相应岗位的申请。
  (六)各类表格下载见人事在线——常用下载——2010年度岗位调整及聘用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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